加载中 ...
首页 > 理财 > 银行理财 > 正文

企业用虚假资料骗取湖北银行800万贷款 被免于刑事处罚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9-12-31 16:32:43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12月29日,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唐某宝以来凤县大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名,骗取湖北银行恩施分行贷款800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

12月29日,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唐某宝以来凤县大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名,骗取湖北银行恩施分行贷款80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唐某宝以大唐公司的名义,分别于2014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28日,使用虚假的贷款资料,以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公司,骗取湖北银行恩施分行贷款共计800万元。

唐某宝在贷款到期后无力归还,贷款形成逾期,后由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公司向湖北银行恩施分行代偿贷款本息。从而唐某宝骗取贷款的行为未对湖北银行造成损失。

2019年12月,来凤县法院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唐某宝的辩护人提出,唐某宝主观恶意不大,贷款用途真实,湖北银行没有损失,且唐某宝已经与农发担保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等,请求法庭对唐某宝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唐某宝的犯罪情节较轻,采纳辩护人请求对唐某宝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唐某宝犯骗取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Cloud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若转载,请 戳这里 联系我们!

本网站转载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请读者仅作参考,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info@qbjr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