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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优惠措施减轻低收入家庭负担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7-21 12:13:03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2016年7月,我市出台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的通知》(江府办〔2016〕26号),就低收入家庭享受优惠措施作了进一步规定,以减轻低收入家庭

2016年7月,我市出台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的通知》(江府办〔2016〕26号),就低收入家庭享受优惠措施作了进一步规定,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

按照我市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的有关规定,江门市(区)的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13项优惠政策,包括市政府每年补助每户低收入家庭水电费240元;对低收入家庭就读高中一年级的,给予资助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扶贫助学金,就读高中二、三年级的学生,给予资助每人每学年700元的扶贫助学金;同时,低收入家庭凭证件可到有线电视、公汽、供水、住建、卫计、电信等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办理收费减免,可获免收电视收看维护费,免收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购买公共汽车IC卡享受50%优惠,水费减免每户每月10吨,租赁并居住直管公有住宅租金可优惠50%,在公立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治疗费减收30%,检查费减收20%,药品费按进价收取,享受临时价格补贴等。(梁绮桦梁雪晶整理)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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