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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查组肯定昭通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7-22 13:44:15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实习记者 谭光吉)7月20日下午,省委实地督查工作组伍皓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实施细则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

昭通新闻网讯 (实习记者 谭光吉)7月20日下午,省委实地督查工作组伍皓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实施细则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了汇报会。副市长吴静出席会议。

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取得的成效,客观指出了我市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实施细则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督查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上来,把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好辖区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全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按照此次省委实地督查工作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自查自纠,抓实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本县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和症结,围绕重点,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排出时间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进一步加强督查,责任倒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开展不力、管理防范不力、事件处置不力等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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