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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法检两长开启同庭办案模式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08 13:43:48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 东 易 红)“现在开始开庭……” “我们受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8月3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 东 易 红)“现在开始开庭……” “我们受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月3日上午,被告人朱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镇雄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镇雄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劲松代表检察院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镇雄县法院院长舒甫春担任该案的审判长。该案是镇雄司法体制改革后,首件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刑事案件。

庭审中,在审判长舒甫春的指引下,公诉人李劲松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依法举证、质证,从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等方面充分阐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审理程序,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整个庭审过程依法而有序。

据悉,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镇雄县法院和检察院紧跟改革步伐,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公正的遴选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法官和检察官。按照员额法官、检察官必须到一线办案的要求,法检两院根据入额院领导分管工作的情况,及时将院长、副院长和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配入相应的办案组织参与办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具体轮案规则,明确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范围、应当承担的司法责任,并定期对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公布,切实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入额院领导积极履行案件承办人职责,亲自参与阅卷、讯问、突破侦查或监督难题、开展庭审等司法活动。

目前,该县法院院长、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一线办案起到了表率作用,极大地调动了两院司法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法检两院司法人员在案多人少、司改矛盾尖锐的情况下,用实际行动加快司改向前迈进的步伐,不忘初心、破冰前行。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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