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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工商局开展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08 14:28:23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自4月份以来,昭通市工商局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为契机,整合力量、突出重点、狠抓监管、强化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着力营造良

 自4月份以来,昭通市工商局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为契机,整合力量、突出重点、狠抓监管、强化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着力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规范管理科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从相关业务和执法科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以初步形成旅游产业的昭阳区、大关县、盐津县、威信县、水富县作为重点区域,以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消费欺诈、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昭通工商红盾信息网、昭通工商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形式和媒体,向各类市场主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同时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和消费维权体验,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突出专项检查。建立监管台账,强化源头管理,对旅游景点、景区及旅游从业市场主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旅游从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行为;依法查处旅游从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旅游纪念品以及擅自使用和冒用土特产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依法查处旅游景区食品商标注册侵权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虚假宣传广告;依法查处价格欺诈、欺客宰客、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降低质量、虚假标价和变相涨价以及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迫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五是突出消费维权。推进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聚焦旅游消费领域热点难点,深化12315消保维权进景区活动,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站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突出协作配合。强化协作配合,建立企业注册、企业监管、消保、网络监管、竞争执法、商标广告、经济检查等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89余人次,检查旅游企业及分支机构95户次、景区景点40个次、旅游购物商店109户次、旅游合同27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取缔无证经营3户,立案查处案件2件。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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