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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案件审理执行工作会议提出探索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15 13:09:42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徐铃静 通讯员/黄海磊)今年1—7月,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执行收案362件,结案362件,其中被执行企业属于化工、重金属、空气、水、放射性物质污染企业又占了绝大部分。

江门日报讯 (记者/徐铃静 通讯员/黄海磊)今年1—7月,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执行收案362件,结案362件,其中被执行企业属于化工、重金属、空气、水、放射性物质污染企业又占了绝大部分。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案件审理执行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抓好环保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而环保案件特别是行为罚的案件仅凭法院一己之力无法全部有效解决。对此,江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辉明确表态,将把涉环保案件的执行纳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布局,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专项来抓。

针对当前执行难度较大的涉及“停产、关闭”的行为罚案件,陈明辉提出,要切实改变过去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法院牵头、环保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法院、环保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解决当前执行中法院执行力量不足、环保专业知识欠缺、环保部门措施有限的局面,另一方面能够充分运用各职能部门的强制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执行结案率,达到一次性解决环保污染的执行效果。

记者了解到,对于环保部门申请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江门中院下一步将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材料不完备的,尽量一次性告知环保部门补齐补全材料。根据环保部门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制作格式化的审查指南,规范统一对不同违法行为环保非诉案件的申请标准和材料清单,确保立案审理既严格依法,又快速简便。对于申请财产罚的环保执行案件,加快执行流程,做到快立、快执,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等控制被执行人财产,防止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对执行内容为“停产、关闭”的案件,及时启动联动执法机制,采取“两断”即“断水、断电”措施,并由环保部门等采取“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的“三清”措施,以彻底断绝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对于妨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案件,在做好稳控基础上,采取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吴惠英 )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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