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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迷途少年不再负重前行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15 14:26:20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截至今年5月,“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已覆盖学校150多所,受教育学生达13.83万人次。继去年荣获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之后,前不久,江门市人民

我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迷途少年不再负重前行 中国财经界 www.qbjrxs.com

截至今年5月,“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已覆盖学校150多所,受教育学生达13.83万人次。

继去年荣获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之后,前不久,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又主要因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工作而被授予“广东省第三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在我市市直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去年在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称未检办),施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并在全省首创“8+S”(即市检察院+7个基层检察院+社会力量)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迷途少年不再负重前行。

我市检察机关未检办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保护对象不仅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包括未成年被害人。通过施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6月,全市未检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59人,批捕111人,不捕4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7件175人,提起公诉94件133人,不起诉26人。其中,市检察院未检办联合侦监科审查逮捕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团伙电信诈骗案,该团伙有106人,其中未成年人19人。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朱仑 通讯员 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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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少捕慎诉”,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

在办案过程中,未检办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原则,不捕率大幅提高,不起诉案件增加,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

今年,恩平市检察院未检办受理了一宗未成年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嫌疑人因懵懂无知,在他人的教唆下非法获取个人公民个人信息39万余条,并通过QQ售卖出1条,非法获利1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表现较好,监护人也表示要好好管教让其不再犯错,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该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以期让犯罪嫌疑人重回正途。

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全市未检部门开拓羁押必要性审查多种途径:在捕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阶段,未检部门联合执检部门一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发现涉罪未成年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由未检部门直接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在法院审理阶段,未检部门通过向法院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的方式,建议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变更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蓬江区检察院未检办通过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将6人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如在办理杨某、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中,该院未检办在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一方面积极跟公安机关沟通,查清两人确有立功情节,且捕后的认罪态度良好,能深刻认识错误;另一方面对两人监管条件进行调查,得知两人父母均在江门有稳定职业,且均表示会好好管教孩子,杨某和李某具有较为有利的监管条件。综上考虑,该院未检办认为这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因此将上述线索移送给执检部门,经两部门联合审查决定,建议公安机关对杨某和李某变更强制措施,最终获得公安机关采纳。

2

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鉴于未成年人在思想、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规定了一系列特别程序,以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未检部门严格遵守这些特殊规定,同时也通过纠正违法的方式监督公安机关、法院等在未成年人特殊规定方面的落实情况。

台山市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一宗强奸案件过程中,发现台山市看守所将成年在押人员与未成年在押人员混合羁押。在发现问题后,未检办干警立即复核相关在押人员,并向该院执检科、台山市看守所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台山市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针对台山市未成年人羁押数量较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报告上级部门。台山市公安局接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在与江门市看守所沟通协调后,最后将未成年在押人员送江门市看守所集中羁押,落实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的法律规定。

鹤山市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引发犯罪的刑事案件有3件3人。为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该院未检办针对鹤山部分网吧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向鹤山市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一份,建议其对网吧实行全面整治,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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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我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除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外,还积极探索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保护长效机制,让需要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享受应有的司法权益。

今年年初,市检察院未检办受理一宗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该起案件较为特殊,未成年被害人今年10岁,其父亲因吸毒产生幻觉持刀砍伤妻子致其死亡,并将自己的孩子从民宅三楼阳台扔到一楼地面,造成跟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该起刑事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创伤。该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年龄尚小,且无法通过诉讼方式获得赔偿。为保护这名孩子的身心健康,尽快让其回到正常生活,避免误入歧途,市检察院未检办为被害人申请了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引入资深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对孩子进行专门辅导,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今年上半年,台山市检察院未检办促成并主持刑事和解2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如该院未检办在办理一宗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发现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属于初犯偶犯,在被逮捕后悔罪态度较好,并提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征求被害人的同意后,未检办干警主持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对该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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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帮教模式,防未成年人犯罪于未然

全市未检部门不断创新帮教模式,稳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工作机制。今年5月,蓬江区检察院与蓬江区德信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法守青春”——蓬江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协议书》,涵盖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三大内容,由该院向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会服务,为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及合法权益保护。

今年上半年,鹤山市检察院向鹤山市传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了社会服务,以此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目前已进入成果验收阶段。新会区检察院聘请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心理学专家,共同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矫正。从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经过心理疏导的4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已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如在办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案件时,检察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循序渐进地进行心理疏导,取得了明显效果。

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今年年初,两级检察机关制定了详细的法治进校园计划表,巡讲活动覆盖全市各大中小学校,计划至2018年完成创建45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0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23所县(区)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达100%)和7个依法治校示范县(区)的目标。截至今年5月,活动已覆盖学校150多所,受教育学生达13.83万人次。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吴惠英 )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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