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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建私自在楼顶加建 多部门联合强拆违法建设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15 16:14:47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奕维) 8月7日上午,新会区城管局联合新会公安分局、雍翠峰物业管理处等部门单位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对新会区会城雍翠峰内一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打击违法分子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奕维) 8月7日上午,新会区城管局联合新会公安分局、雍翠峰物业管理处等部门单位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对新会区会城雍翠峰内一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7月31日,新会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雍翠峰内某处楼顶正加建构筑物,约20平方米。经查,当事人属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许可擅自建设。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调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配合调查。

但是,当事人不听劝告,继续抢建。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制止,当事人均不配合执法,更不实施整改。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为此,新会区城管部门依法对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目前,新会区城管部门正根据《新会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不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对拒不自行整改的违法建筑,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拆。

法律链接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经审批通过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单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违法建设行为,有关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吴惠英 )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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