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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8次研讨会在我市闭幕我市五位作者论文入选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19 12:00:21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记者/徐海洋)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8次研讨会于昨日在我市圆满闭幕。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

江门日报讯(记者/徐海洋)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8次研讨会于昨日在我市圆满闭幕。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连宁,省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肖志恒,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钟军等参加闭幕会议。

两天内,来自学术研究单位和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及省各级人大机关、“一府两院”工作者,带着各自的研究成果齐聚一堂,围绕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分组展开热烈讨论,分享了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分析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就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提出了真知灼见。值得一提的是,研讨会上各专家多次肯定了我市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此次入选的63篇论文中,我市钟军、陈国俊、区海棠、牟爱华、黄志坚五位作者的论文入选其中,在全省各市处于领先地位。

“参会者的发言让我很受教育和启发。”杨景宇表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站好岗、定好位、干好事,真正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重要抓手。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深化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认识。当前,县乡人大工作还存在短板,要摸清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补齐这一短板,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我们将从入选此次研讨会的63篇论文中选取优秀的论文刊登在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内刊上,供交流学习。”李连宁指出,各级人大机关在学习贯彻《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文件时要克服两点认识的不足:一是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关注较多,对各级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报告的关注不够;二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中,对决定重大事项关注较多,对讨论重大事项关注较少。

肖志恒认为,此次研讨会呈现出规格高、主题立意高、任务质量高、保障水平高的特点,大家集思广益产生了一批优秀的建议,这将有助于《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工作,也将有助于促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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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项权利之一。为充分发挥这一职权作用,近年来市人大在市区山体水域保护方面进行探索,取得一定成效。2011年,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强江门市区绿色山体保护的建议》,对当时存在的“山体被破坏、铲平,盖起了高楼大厦”的问题提出了建议。2016年3月,《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全票通过,这是我省首部山体保护法规。(徐海洋)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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