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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遇车祸身亡 遗腹子获赔近13万元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22 19:07:55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仑 通讯员/朱文敏)孩子还没出生,父亲却在车祸中身亡,还在母亲腹中的胎儿能否获得赔偿?江海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案件,最终判令肇事方赔偿遗腹子12.6万元。2013年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仑 通讯员/朱文敏)孩子还没出生,父亲却在车祸中身亡,还在母亲腹中的胎儿能否获得赔偿?江海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案件,最终判令肇事方赔偿遗腹子12.6万元。

2013年12月28日,郭某驾驶一辆集装箱车,行驶至江睦公路江中高速桥底路段,碰撞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置的限高(限高4.5米)设施,导致在限高设施上的施工人员邓某仁受伤,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时,邓某仁的妻子正怀有身孕。

经江海交警大队认定,邓某仁无责,郭某驾驶超出限高的机动车,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化州市瀛玉劳务派遣公司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而在道路上维修时,未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共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者邓某仁的父母、妻子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2014年9月,其遗腹子邓某出生,其妻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代遗腹子请求赔偿合共13.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时,邓某仁的妻子已怀有身孕,胎儿出生后,同样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吴惠英 )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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