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含)后网签的“豪宅”首付比例采用新标准
买房时该怎样规避风险?维修资金该怎样申请?“限购令”该怎样解读?……正所谓,购房无小事,相关问题需弄清。
为此,本报开设了《置业回音壁》栏目,帮您解疑答惑。
黄先生:我是二次置业,于7月25日在江门某小区认购了一套住宅,楼价为11500元/平方米,交了订金,到了8月2日,我才网签,而8月1日,江门出台了新的“豪宅线”标准,请问我的最低首付是付四成还是六成?
市人民银行回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适用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网签日期进行判断。若网签日在2017年8月1日(含)后,可适用新认定标准,所以,黄先生最低只需首付四成。
徐先生:我在办理合同备案时,不小心把pOS机纸弄丢了,有什么方法可以再备案呢?
市住建局回复:由开发商出具情况说明,可以使用刷卡单的其它两联存根办理备案手续。
李女士:我现在住的是住建部门辖管的公房,请问可以买吗?
市住建局回复:我局辖管的公房属于国有资产,现在不能买卖,如果符合公租房(直管公房)入住条件的住户可以通过申请审批后继续承租。
★互动方式
您可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本报记者的邮箱:874389593@qq.com(请附上您的姓氏及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报纸上不会公布您的联系方式),也可以通过市住建局官网下方的“领导信箱”予以反映。
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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