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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服务民生 保障民利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8-30 20:40:33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执行监督申请人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供图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责任,把做好民事行政检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服务民生 保障民利 中国财经界 www.qbjrxs.com

执行监督申请人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责任,把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服务民生、保障民利的重要途径,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自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9件,坚持以息诉和解为中心,积极践行“民生检察”办案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树立了检察监督的威信。

□文/ 胡伟杰 岑晓娟

快速介入办案减讼累

孙某的丈夫李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吴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李某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恩平市人民法院认定吴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判决吴某向孙某及其两个女儿赔偿8万多元。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1年多时间仍未执行到位,无奈之下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下简称民行科)受理后,办案干警迅速到法院执行局查阅有关材料。办案干警进一步了解得知,吴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吴某的父亲表示愿意代其儿子偿还执行款,并与孙某曾在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孙某要求吴某一方一次性支付6万元,否则按判决书确定的数额及利息进行赔偿,而吴某的父亲表示因经济困难只能一次支付5.6万元,最后双方因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和解。民行科办案干警还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到公安部门查询吴某的出入境信息,核实确认吴某早已前往委内瑞拉,多年未回。

在了解到双方存在和解愿望、本案存在和解可能性的前提下,该院民行科把握时机,多次与孙某联系,告知其吴某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债务只能由其承担,其父亲只是代其支付赔偿款,如果其父亲拒绝支付,也只能执行吴某的财产;如果未发现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不能找到他,执行也难以进行。通过提示风险、晓以利害,孙某同意再次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并表示吴某一方确有困难的话可将6万元分二期支付。同时,该院民行科经向吴某的父亲释法说理,使其愿意尽最大能力筹钱,争取一次性向孙某支付6万元。

就在孙某申请执行监督的第15天,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吴某的父亲向孙某一次性支付6万元。至此,这起长达1年多时间未得到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得以在短时间内顺利解决,减少了申请人的讼累。

细致工作促执行获赞

梁某在恩平市沙湖镇一工厂打工期间因工受伤,被确认为九级伤残。经恩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厂要向梁某支付工伤赔偿金4万多元,但该厂拒绝履行义务,梁某便向恩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该厂已关闭,无可执行财产,致使案件迟迟无法执行。期间,梁某夫妇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该院民行科办案干警经多方调查,摸清案件基本情况:到恩平市相关部门查询得知,该厂是个体经营,负责人是吴某;查询吴某的财产状况,得知其银行账户存款足够支付梁某的工伤赔偿金。于是,办案干警前往法院执行局了解此案情况,要求合理解释此案长时间无法执行的原因。

深入了解案情后,该院民行科采取法律监督手段,建议梁某申请变更被执行人为吴某,并监督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标的范围内冻结吴某的银行账户。按照相关法规,个体企业业主应当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虽然吴某是工厂的负责人,但是在梁某只申请执行工厂财产的前提下,法院是根据仲裁裁定去执行的,所以法院直接执行吴某的财产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执行局根据梁某的申请举行听证会,被执行人方对此无异议。同时,该院民行科加强与辖区检察室协作配合,多次到吴某所在的村委会向吴某释明法律,讲明利害关系,促其自觉履行义务;通过镇、村干部等,数次做吴某的父亲的思想工作,希望其动员吴某自觉履行义务。经多次教育,吴某的思想有了转变,表示愿意进行调解。最后,在法院的召集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该院民行科干警现场释法说理,明确指出仲裁裁定的有效性、法院执行的强制性及检察监督的权威性,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由吴某按仲裁裁定一次性支付梁某工伤赔偿金4万多元。

至此,这起拖了长达1年时间的执行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公正监督下圆满解决。梁某夫妇满怀欢喜向该院民行科赠送上书“弱势女工讨公道,民行监督显成效”的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和信赖。

相关链接

何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申请监督,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监督书

2、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3、相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相关证据材料(附上证据清单)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提出监督申请,要遵循一定的救济渠道:

1、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审查异议、复议期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但申请对人民法院的异议、复议程序进行监督的除外。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吴惠英 )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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