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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市住建局受理蓬江区、江海区房地产市场领域投诉事项136宗商品房交付使用事项仍是“老大难”问题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9-07 13:20:58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记者/周春锋)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7年第二季度,该局受理网上(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局网站)有关蓬江区、江海区房地产市场领域咨询建议、投诉事项共283宗,其中咨

江门日报讯(记者/周春锋)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7年第二季度,该局受理网上(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局网站)有关蓬江区、江海区房地产市场领域咨询建议、投诉事项共283宗,其中咨询建议135宗,投诉事项136宗,信访来访12宗,事项办结率为100%。

在投诉事项方面,商品房交付使用事项(包括商品房质量、小区规划等),共44宗,占比32%;价金事项(包括退还诚意金、滞纳金缴付等),共34宗,占比25%;涉嫌违规销售事项(包括销售人员述语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共18宗,占比13%;办证事项(包括办理预告登记和不动产权证等),共9宗,占比7%;合同事项(包括签订、备案和合同纠纷等),共2宗,占比2%;其他事项(涉及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职能,投诉撤销等),共29宗,占比21%。

记者留意到,今年第一季度,市住建局受理网上(含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局网站)有关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房地产市场领域投诉事项共107宗,其中,最多的问题集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事项(包括商品房质量、小区规划等),共47宗,占比44%。

经过对比不难发现,今年第二季度仅蓬江区、江海区便比第一季度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多出29宗投诉。

据了解,今年4月,我市出台《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受新政影响,二季度该局受理投诉事项内容集中在价金事项方面上,体现在销售环节中销售人员没有对买方说明购房前须注意新政的哪些内容,待交付定金后才发现其在我市限购区域内没有购房资格,进而产生定金退还的纠纷。

另一方面,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上,由于开发商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未达到交楼标准而要求市民收楼,开发商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房屋确权面积不一致,室内装修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等问题,引起市民投诉。

为此,市住建局重点强调,市民买房前必须了解项目备案情况和楼盘信息。

“针对带装修的商品房申请预售成为趋势,下一步,该局计划加强对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的管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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