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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家物业服务企业(小区)被批评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9-15 11:13:25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涛)近日,市住建局公布了2017年江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结果,我市6家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存在问题较多、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被通报批评,并列入物业管理重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涛)近日,市住建局公布了2017年江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结果,我市6家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存在问题较多、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被通报批评,并列入物业管理重点监管单位(小区)。

据了解,市住建局于7—8月对各市(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属地各相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事中事后检查。本次检查“双随机”共抽查了24个物业管理小区,检查了6个业主委员会。最终发现,业主委员会运作基本正常;江门市凯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茵豪庭小区)、江门市宝珠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堤湾小区)、江门市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翠湖湾小区)、江门市中博置业有限公司(龙兴大厦)、广州长建物业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台山六福山庄小区)、开平市津颐物业管理公司(珀丽湾小区)等6个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存在问题较多、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被通报批评。

据介绍,从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企业整体面貌较好,管理较规范,相比于2016年物业行业事中事后的检查情况,我市物业服务质量有所提高,特别是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较高。根据检查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或多或少存在设备用房堆放杂物、电梯紧急呼救装置无人通话、监控系统损坏、发电机不能正常使用或设施设备无巡查养护等情况。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落实不到位,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此外,业主委员会方面,主要存在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以及以业主委员会取代业主大会的现象。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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