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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风”中受灾的企业和个人注意啦可以申请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9-18 20:31:24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双台风”过境后,税务人员前往受灾企业查看灾情,收集企业诉求。近期台风天气多发,刚刚过去的“天鸽”“帕卡”重创我市,给部分企业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那么,当发生诸如

“双台风”中受灾的企业和个人注意啦可以申请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中国财经界 www.qbjrxs.com

“双台风”过境后,税务人员前往受灾企业查看灾情,收集企业诉求。

近期台风天气多发,刚刚过去的“天鸽”“帕卡”重创我市,给部分企业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那么,当发生诸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遭受损失后,纳税人可以申请哪些税收优惠?如何进行税费处理呢?本期税务视窗我们来了解下这方面的税收知识。

赵可义 国税宣 地税宣

A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举例说明】某工厂因台风天气导致部分机器进水报废,应提交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相应损失。

(二)个人所得税

【政策概述】 1.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和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李小姐的小汽车被台风吹断的树木砸坏,在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无需对其取得的保险赔款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

【政策概述】 1.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举例说明】因台风影响,赵先生经营的厂房遭受严重损坏,修缮时间为8个月,在提供了房产大修的相关施工合同、支付证明、明细账目等房屋大修证明材料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该年度的房产税。

(四)车船税

【政策概述】 1.对受地震、洪涝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已完税的车船因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举例说明】小王的小轿车被台风吹翻,坠入江中,整车报废,如果该年度小王已经缴纳车船税,小王凭车船税的完税凭证、公安车管部门开出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可以申请退还该汽车自报废、灭失月份起、直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五)印花税

【政策概述】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概述】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七)契税

【政策概述】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八)资源税

【政策概述】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B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一)因受灾无法按时申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延伸解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二)因灾受到较大损失,不能按期缴纳税款怎么办?

遇上这种情况,您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1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延伸解释】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按税种)金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审批,由设区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实施。2000万元以上的审批,仍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实施。

(三)因灾未能按时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怎么办?

如果您已经认证或者采集上报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申请办理未按期申报抵扣。如果您尚未完成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或者采集上报,可以申请办理逾期申报抵扣。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延伸解释】其中客观原因包括“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或“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台风天,仓库存货泡水损毁,要做进项转出吗?

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延伸解释】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因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上述非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五)灾后因保险赔偿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偿”。因此,企业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六)台风天,个体户经营场所受到严重破坏无法正常营业,可以申请停业吗?

遇上这种情况,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税款征收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文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举例说明】黄先生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主,每月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本次台风侵袭的过程中,他的店面因雨水倒灌浸泡导致全屋电路损坏,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重新装修店面预计耗时半年。为此,黄先生带着营业证照、发票领用簿和未使用发票到所属地税务机关,在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申请停业半年,停业期间不需要缴纳税款。

C

对受灾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举例说明】 A公司在台风发生后,通过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中的单位向受灾地区捐赠了30万元的物质,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是1000万元,捐赠额未超过年利润总额12%,则捐赠的30万元凭合法捐赠凭证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政策概述】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举例说明】陈先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当月通过民政局捐赠500元给受灾地区,民政局为其开具了捐赠票据。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6000-3500)×30%=750(元),由于陈先生实际捐赠额低于捐赠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陈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3500-500)×10%-105=95(元)。

备注:3500为费用扣除标准。

(三)印花税

【政策概述】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四)土地增值税

【政策概述】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吴惠英 )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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