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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创办全省首个“未检专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9-25 12:03:18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韩雪潘竹坤《江门检察·未检专刊》于近日正式出版,这是我省检察机关首份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门刊物。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韩雪潘竹坤

《江门检察·未检专刊》于近日正式出版,这是我省检察机关首份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门刊物。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负责人说,希望通过这本专刊,能够更好地推动社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识和探讨,唤起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司法保护,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健康成长,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未来发展。

据介绍,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案件109件163人;共受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审查起诉案件65件93人,其中未成年被害人共有78人。今年上半年,全市未检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59人,批捕111人,不捕4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7件175人,提起公诉94件133人,不起诉26人。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保护涉案未成年人权益

2016年4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集中履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能。未检工作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对象不仅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包括未成年被害人。

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首创“8+S”未检工作机制,“8”即市检察院加7个基层院,“S”即社会力量,包括人大、政协、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教育局等具有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职能的社会网络。这样可以深度发动两级检察机关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共同构建保护和救助“双向”的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使得未检工作成为江门检察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创新工作的亮点,以及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一张新“名片”。

目前,江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辩护率、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心理辅导率、亲情会见率、本地在校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提交率、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率等都达到100%,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创新帮教模式

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全市未检部门不断创新帮教模式,稳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工作机制。今年5月,蓬江区检察院与蓬江区德信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法守青春”——蓬江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协议书》,涵盖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三大内容,由该院向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会服务,为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及合法权益保护。

今年上半年,鹤山市检察院向鹤山市传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了社会服务,以此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目前已进入成果验收阶段。新会区检察院聘请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心理学专家,共同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矫正。从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经过心理疏导的4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已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如在办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案件时,检察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循序渐进地进行心理疏导,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截至今年上半年,活动已覆盖学校150多所,受教育学生达13.83万人次。

“培养教育青少年不只能依靠家庭和课堂上的教育,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多项保障我国《刑法》有效实施的重要职责,在打击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等方面负有重要使命,在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社会教育完善的过程中应勇于担当。”市检察院检察长郭玉在《江门检察·未检专刊》的卷首语里这样写到。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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