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药店老板卖假药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张进才)药品是治病救人的必需品,如果药品本身有问题,群众的生命健康将受到威胁。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假药案,男子钟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恩平男子钟某开了一家药店,本可以通过守法经营获取应有利益,但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益,钟某打起了歪主意。2013年开始,钟某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先后向广西、山东和增城等地的药品供应商,采购价值人民币5000多元的药品,进行零售。
2014年5月,监管部门对钟某经营的药店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并查扣假药一批。至案发时,钟某通过销售假药非法获利400多元。经食药监部门认定,被缴获的药品均按假药论处。
法院审理认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退还非法所得、主动交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裁决。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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