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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办法》下月起实施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09-28 11:20:26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江讯)昨日,市长刘毅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办法》。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早在2014年就制

江门日报讯(江讯)昨日,市长刘毅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办法》。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早在2014年就制定了《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较好地调动了被征用人的积极性,较好地保障了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在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暂行办法》即将到期,为确保相关工作的延续性,我市针对《暂行办法》实施三年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办法》。

《办法》主要在四方面作出修改完善:一是完善了在应急处置必要时调用相关专业人员的程序等内容;二是明确了粮食、水上突发事件处置的征用补偿负责部门;三是细化了征用补偿的标准和流程;四是规定了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要及时依法处理。

会议认为,修改完善后的《办法》更具操作性,对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以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应急部门要加强对《办法》的及时解读和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各方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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