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江门日报记者陈丝柳
近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日森接听并解答读者提问。
宅基地的取得需要哪些条件?
马先生:宅基地的取得需要哪些条件?
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申请新的宅基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尽可能利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三是建设住宅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四是在利用农用地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五是出租或者出卖了住宅房屋的,不得申请新的宅基地;六是必须符合当地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多久?
张先生:请问一般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多久?
黄律师:我们的土地类型以及其使用年限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等用地50年;商业、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房子经过多次买卖,如何确定归属问题?
文先生:一套房子如果经过多次买卖,该如何确定归属问题?
黄律师:若数人均签了合同,付了房款,则最先交付受让房屋的为权属人;若都未交付,则最先付房款的为权属人;若均未交付房屋,均没支付房款,则最先签订合同的为权属人。
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邱小姐: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跟一般的借款协议有什么区别?是否有效?
黄律师: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经营个人事务的,视为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若遇离婚,可按一般的借款协议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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