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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额保险,如何确定理赔金额?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0-13 12:28:30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近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李建中接听并解答读者的提问。不足额保险,如何确定理赔金额?黄女士:我工厂的货物价值400万元,投了不足额保

近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李建中接听并解答读者的提问。

不足额保险,如何确定理赔金额?

黄女士:我工厂的货物价值400万元,投了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是200万元。货物在台风期间受到损失,经过定损,损失为50万元。请问保险公司是如何确定理赔金额的?

李建中:不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财产保险,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你的保单中为200万元;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未约定的,则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保险价值,你的保单中为400万元。在不足额保险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计算公式为:保险金/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你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价值为400万元,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核定的损失为50万元,所以,你的保险金=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50万*200万/400万)=25万元,即保险公司只会赔偿25万元保险金给你工厂。

取得房屋和房产证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如何判定?

林先生:我与吴先生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我支付了全部房款,吴先生把房屋和房产证交付给我,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请问我是否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李建中:依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法办理登记,并自记载于行政机关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你与吴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还没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基于房屋买卖合同要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效果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第二、卖方有处分权;第三、买卖双方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即使吴先生把房屋和房产证交付给你,但仍需要你与吴先生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江门日报记者陈丝柳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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