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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触犯《刑法》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0-13 13:21:31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使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支付,早已成为人们消费付款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每家银行提供的信用卡专属优惠不同,因此很多人办理有多张信用卡,不少年轻的“月光族”甚至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使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支付,早已成为人们消费付款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每家银行提供的信用卡专属优惠不同,因此很多人办理有多张信用卡,不少年轻的“月光族”甚至过起了经常透支信用卡的“负翁”生活。在他们看来,透支欠款不还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银行起诉还款或者被罚交滞纳金,但他们殊不知恶意透支信用卡可能会触犯《刑法》。本期,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将结合具体的案例,给广大市民讲讲合理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的重要性。

案例:

儿子恶意透支,母亲请求冻结信用卡

2017年9月,赵某向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反映:其子谢某在多家商业银行办理了10余张信用卡,现已无固定收入来源,且不知所踪。为避免其子谢某透支信用卡后无法归还而产生刑事责任,赵某与信用卡发卡行联系,要求相关发卡行将谢某的信用卡冻结,防止谢某继续挥霍,但部分发卡行未同意赵某的要求,赵某遂向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请求帮助。

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接到赵某的请求后,分别向相关发卡行了解情况,建议银行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考虑赵某的实际情况,尽量帮其解决问题。相关发卡行对赵某的请求进行研究后,要求赵某提供与谢某的相关关系证明资料,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谢某的信用卡进行了跟进处理。

说法:

恶意透支信用卡后果很严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这意味着信用卡透支后欠款不还不仅会被银行起诉或者罚滞纳金,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恶意透支”的刑罚数额做出了明确规定: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提醒:

合理使用信用卡

时下,大多数市民习惯使用信用卡并喜欢超前消费、透支消费,但一定要量力而行,避免超出自己的偿还能力,使用信用卡应养成以下良好的习惯:

1、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进行信用卡消费,不要申请过多信用卡或超过所能负担的信用额度。

2、正确认识自身的还款能力,不应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大量透支、肆意挥霍或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养成理性的还款习惯,应按约及时足额清偿透支债务,以免因账户逾期拖欠或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后,应配合银行催收,及时还款,切勿在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或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

文/吕胜根何利甜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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