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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个市(区)、2家市直单位就环保工作中的成效、存在问题等接受采访拿出硬措施打好攻坚战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0-17 12:02:46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后,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开平市,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分别就环保工作中的成效、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接受媒体采访。

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后,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开平市,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分别就环保工作中的成效、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接受媒体采访。各市(区)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更加主动作为,加大工作力度,拿出硬措施,将本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确保按时完成各自的环保目标任务。

江门日报记者/赵可义韩玲群实习生/李漫斯

蓬江区

加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巡查力度

荷塘镇被列入“小散乱污”的企业数量占蓬江区一半,任务艰巨。针对该镇“小散乱污”企业问题,蓬江区区长李欣立表示,目前该区各部门加强联动、压实镇(街)属地责任等,在蓬江区直部门、属地镇(街)、村(居)联合发力下,该区第一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对下一步工作,李欣立说:“我区将尽快制定第二批‘小散乱污’企业名单,对工作推进滞后的镇(街)和工作不力的部门启动约谈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促使该专项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如何防止“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回潮和死灰复燃的问题,李欣立表示,一要积极加强区政府统筹,二要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后续巡查工作,对发现死灰复燃的“小散乱污”企业,坚决做到“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确保关停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形成恶性循环。

对黄标车完成下达任务进度落后的原因,李欣立表示:“我区存量黄标车大多在外地,1300多辆有800多辆在广东省外,因此完成淘汰任务难度极大,但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高新区(江海区)

已关停取缔85家“小散乱污”企业

对高新区(江海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情况,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江海区区长汤惠红介绍,该区已关停取缔85家“小散乱污”企业,1家整治提升类企业已在开展升级改造,目前正在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接下来,该区将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第二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争取今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压实各街道各部门责任,加强整治力度,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该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完成情况,汤惠红表示,市下达江海区2017年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任务11台。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9台,剩余2台锅炉中,1台将在年底前关停,1台正在改建燃天然气锅炉,高污染燃料锅炉任务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同时,她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锅炉环保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严格执法,对未按期完成锅炉淘汰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

新会区

“四管”齐下整治黑臭水体

新会区会城河、紫水河是两条主要黑臭水体。从近年公布的水质考核情况看,两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不大明显,新会区区长梁明健表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会城河、紫水河水体自净能力低,二是该区的生态修复工程、沿河截污工程仍处于建设阶段,未能实现全覆盖。针对此种情况,梁明健回应,一是将认真落实河长责任制,构建区、镇(街、区)、村(居)三级河长体系,严控工业污染,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的14个重点工业企业加密检查,对其他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大力整治农业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同时加大完成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的招投标和施工建设工作。三是启动垃圾专项整治大行动,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形式,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四是开展水浮莲专项治理,清理河道的水浮莲,消除水浮莲大规模生长对河湖库水质的影响。

鹤山市

“一企一策”治理涉VOCs企业

饮用水源保护区违建清理和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业治理是当前鹤山市环保领域的两项重点难点工作。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鹤山市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有9个,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一级保护区内的6家餐饮店7月已全部完成清拆;鹤山市粮食储备中心8月上旬清空关闭。中粮万威客和东坡面粉厂已在8月底前停产。鹤山市市长林贤进表示,下一步,鹤山市将针对两家企业关停后续工作,采取“驻点盯办”做法,切实加大对补偿、员工遣散、企业出路等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逐一明确时间节点,确保10月底前实施“两断三清”,坚决打赢饮用水源保护区违建清理的攻坚战。

由于VOCs排放主要涉及的化工、家具等产业在鹤山均有一定的基础,企业数量多、分布广,整治难度大,林贤进表示,该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VOCs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接下来,该市将在确保完成江门考核的VOCs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迅速启动涉VOCs行业企业排查,建立污染源企业数据库并逐一建账造册,根据企业生产及排污情况,争取在11月中旬前编制完成该市涉VOCs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在完成调查摸底和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上,同步启动“一企一策”专项整治,以家具、化工等产业为重点,落实最严格的综合执法手段,坚决清退一批VOCs超标排放、效益低下且治理无望的企业。

开平市

力争10月底前完成锅炉淘汰任务

今年开平市要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110台。截至10月12日,已完成淘汰100台,另有4台已在开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改造告知手续,1台办理停用,但仍有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尚未采取整治措施。对此,开平市副市长林国宁表示,对尚未开展整治工作的5台锅炉,对相关企业采取现场检查、约谈等方式,加强督导力度,督促其立即开展整治。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企业,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整治,力争10月底前完成锅炉淘汰任务。

自2016年12月起,开平市在完成西坑水库入水口上游3公里河道两岸的养殖场整治工作基础上,将整治范围扩大到上游6公里,累计完成整治养殖场18家。不过,西坑水库上游的非禁养区内,还有27家养殖场尚未完善相应环保设施。林国宁表示,接下来,该市将继续开展西坑水库上游养殖场的整治工作。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禁养区正在完善及尚未完善环保设施的养殖场,督促其加快完成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减少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同时,加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岗坪村委会、西湾村委会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市住建局

加大源头管控力度,治理工地扬尘

全市住建、城管系统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泥头车管控工作得到较大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林健生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以及泥头车管控工作。

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方面,该局将加大建筑工地源头管控力度,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主动履职,及时发现及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还将充分利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对扬尘污染的治理投入。另外,加强住建(城管)、交警、交通、建管、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并配合环保部门继续完善并落实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标准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及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响应机制等长效机制。

在泥头车管控方面,该局将督促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从源头上督促泥头车所属运输企业依法依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按照运输范围原则,该局督促市、区城管部门对提交申报资料的泥头车抓紧核准登记和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做好监管工作。各级城管、交管、交通等部门将加强联合执法,大力查处泥头车未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开展运营以及沿途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

市水务局

加强督察督办和协调指导

我市列入黑臭水体整治的河流包括蓬江区天沙河、杜阮河,江海区麻园河、龙溪河,新会区会城河、紫水河等6条河流。根据国家《水十条》和省委、省政府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6条黑臭水体重度黑臭现象,2018年完成消除6条黑臭水体黑臭现象。经过1年多的行政措施和工程措施整治,据今年6月水质监测,6条河总体污染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以上。6条黑臭水体水质有明显的改善,部分河段水体水质出现地表水Ⅳ水情况。

市水务局局长梁君明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加强督察督办和协调指导,压实属地实施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各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抓住工作重点,以完成工作任务为目标导向倒排工作任务和进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与省主管部门沟通,调动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导社会资本合理安排项目施工顺序,涉及消除水体黑臭现象的工程优先施工,力争年内完成1—2条黑臭水体整治。

与此同时,严格水质考核,强化河长责任制。结合市政府印发的《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和市环保局印发的《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水质考核,强化河长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提升全流域水质。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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