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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JCR2017-169(江海11)号地块摘牌时间顺延至10月20日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0-19 13:48:32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记者/周春锋)日前,记者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江海区府西小区地段新城路与科荟路交界西南侧地块的挂牌编号由原来的JCR2017-169(江海11)号变更为JCR2017-169(江海1

江门日报讯(记者/周春锋)日前,记者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江海区府西小区地段新城路与科荟路交界西南侧地块的挂牌编号由原来的JCR2017-169(江海11)号变更为JCR2017-169(江海12)号,另摘牌时间也从原定的10月18日顺延至10月20日。该地块的起拍楼面价折合4090元/平方米。

补充公告还对原《挂牌出让须知》第八点第一小点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成交款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将成交价款划入出让人指定的帐户,支付日期以实际到账为准。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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