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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未网签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吗?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0-26 13:11:11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律师说房,本期继续。大家都知道,网签合同是完成房地产交易的重要环节,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未能完成网签合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还是合法有效

律师说房,本期继续。

大家都知道,网签合同是完成房地产交易的重要环节,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未能完成网签合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还是合法有效吗?广东法大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智勇承办的相关房地产合同纠纷中,就有两个同类型案例。

案例1:张先生在江门贯溪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卖家正在供楼过程中,双方在合同中商定,张先生支付首期房款后,卖家将自己名下供楼存折,交由张先生每月存款进该账户。签约后,张先生一家高高兴兴入住,按时每月存入供楼款。数年后,该楼盘升值数倍,张先生供楼完毕,找卖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卖家反悔,以双方未办理网签合同为理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要求退还张先生所交房款和供楼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收回房屋。张先生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办理强制过户手续。

案例2:江门市某楼盘开发商与建筑商签订《以楼抵顶工程款合同》,建筑商又将该房屋签订转让合同转让给李先生,李先生手持该份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网签合同和过户手续,李先生起诉开发商和建筑商,要求强制办理网签合同手续,并将该房屋办理契证至本人名下。

林智勇指出,在以上两个案例中,张先生和李先生作为购房者,因故都未能办理网签合同手续,但是法院认为他们所签购房合同具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房屋具体座落、价款支付、交付、过户、违约责任等,根据《合同法》第2至第7条规定的合同双方自由、诚实信用原则,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支持张先生和李先生的合法诉求,判决他们手持法院判决书到住建房产部门办理网签合同手续和强制过户手续。

(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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