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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车辆11月16日起,交通运输部门将在部分路段开展非现场执法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1-10 13:15:58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任龙)昨日,记者从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满足鹤山运输市场和执法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鹤山市交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高效化、阳光

江门日报讯 (记者/任龙)昨日,记者从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满足鹤山运输市场和执法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鹤山市交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高效化、阳光化进行,本月16日零时起,鹤山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国道G325线沙坪雁山路段、桃源马山路段和县道谷西线(利丰路)全面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

据介绍,今年5月16日,国道G325线大雁山路段、桃源马山段和县道谷西线(利丰路)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启动运行,该系统对相关路段的过往车辆实行全天候不停车动态称重,车辆在正常车速下通过监测点时,系统会自动采集车辆号牌、载重量、超载量、车速等数据,并形成通过视频。如果车辆涉嫌超限运输,车辆前方的电子显示屏将实时显示超限超载信息,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精准打击。

据介绍,与传统的现场执法模式相比,治超非现场执法引入了信息手段和监控系统,延伸了执法的时间和空间,强化了发现、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加大了执法的震慑效果,有利于增强广大司机的自觉守法意识。同时,提升了执法工作的效率,提高了执法的准确性,能减少执法矛盾纠纷,较好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群众的权益。

11月1日开始,鹤山辖区治超非现场执法由鹤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该局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对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进行锁控并发出处罚通知;对路面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则继续由鹤山交警进行现场执罚,路面执罚按原来的标准和方式不变。同一超限超载行为已作现场处罚的,不再作非现场处罚,遭遇重复处罚的车主可到鹤山市桃源镇旺龙珠岗村188号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取消非现场处罚。

记者了解到,从11月16日零时起,鹤山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国道G325线沙坪雁山路段、桃源马山路段和县道谷西线(利丰路)全面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相关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鹤山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相关车辆及企业的违法信息将被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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