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新闻 > 滚动 > 正文

因林权纠纷“民告官” 台山市副市长出庭应诉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1-16 14:05:28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方欢 通讯员/邓颖琪)11月9日,台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关耀东代表台山市政府出庭应诉涉及山林权属争议的行政诉讼。这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台山市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方欢 通讯员/邓颖琪)11月9日,台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关耀东代表台山市政府出庭应诉涉及山林权属争议的行政诉讼。

这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台山市首例由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台山市各镇街及政府部门一把手及相关负责人旁听了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事情起源于一宗林权纠纷。提起诉讼的原告是深井镇一名农民,他认为当地一块林地有部分产权归属他个人所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林权证和发包该山林的经济合作社已侵犯了他的权益。为此,他将政府和经济合作社作为被告和第三人告上了法庭。被告和第三人均否认原告的诉求,表示涉案林地权属与原告无关。负责审理案件的江门中级法院巡回法庭进行了法庭调查和和法庭辩论,没有当庭作出审判。

据台山市政府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指导和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民告官”案件反映了目前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懂得利用法律来保障自身的权益。政府有关负责人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在台山市属于首次。这是台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向成熟的体现,表明了政府有依法行政的信心,也有勇于纠错的决心,为台山市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树立了很好的榜样,维护了法院审判权威,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意义重大。

该案件的审理,对台山市的各级行政机关启示作用很大,提醒各级行政机关遇到行政诉讼案件要及时组织材料进行答辩,相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同时,要坚持依法行政,行使职权要公正、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成为被告。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若转载,请 戳这里 联系我们!

本网站转载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请读者仅作参考,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info@qbjr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