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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创设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责任人需维护自家“一亩三分地”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1-30 11:29:29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徐海洋)“城市市容应该由政府、社会、个人三方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市人大代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李焱表示,即将于12月1

江门日报讯 (记者/徐海洋)“城市市容应该由政府、社会、个人三方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市人大代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李焱表示,即将于12月1日实施的《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设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进行容貌和环境卫生维护。

责任区制度明确之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由政府部门“兜底”。重大晚会、节日庆典过后小摊贩、游客等留下的满地果皮纸屑,以及日常生活中随手乱丢、乱搭乱建等造成的各类乱象均需环卫工人负责清扫。“我们在今年创文迎检和世广会活动中发现,道路中间及两边的绿化带垃圾乱扔问题很突出,环卫工人走过去清理很危险,其他一些广场与道路交叉区域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局地甚至形成了卫生死角,这很大程度上是责任不清晰造成的。”市住建局执法监察分局副局长毛国华说。

《条例》明确了不同责任区的责任人,如已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由属地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商业广场、商店、宾馆、饭店、展览展销、摊档等场所,由该场所开办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内街内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等。无法确定责任区责任人的,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人;责任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毛国华说:“责任区的划定会根据相关规定,美化环境不能在‘责任’上留下‘死角’”。

责任人需要履行三方面的责任:一是保持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水域卫生整洁,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及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二是发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者环境卫生标准情形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制止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并可以向主管部门报告。

具体落实中,责任人除了需要签订责任书,还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明晰责任和义务。涉及相邻责任区之间的垃圾存放、收集等问题,需要执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关规则和方法。“客观来说,责任区制度影响很大,产权者、经营者都有义务去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可能除了相关利益获得者,其他人还是很愿意接受这一内容,毕竟大家都希望生活在一个美好、干净的城市。”李焱说。

“制定法规只是第一步,最关键是遵守法规,责任区单位(个人)要真正做到‘门前三包’,难度的确大,但只要有了第一次,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也就不成问题了。”毛国华说。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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