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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境保护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7-12-04 12:15:32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李淑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目前已进入开征倒计时。记者日前从市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李淑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目前已进入开征倒计时。记者日前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新出台的《环境保护税法》将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有哪些?为保证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平稳过渡,此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确定与环境保护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目前,在市政府的牵头组织下,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了环保税法实施准备工作会议,建立了市政府领导下的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领导机构和财政、地税、环保部门协作机制,同步制定了《江门市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方案》,通过部门协作、信息交换、征管核查等手段精准确定环保税纳税人,为环保税开征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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