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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厂偷排废水 老板被判刑一年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8-02-03 12:24:48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一五金加工厂偷排废水,被市环保局查封后,老板竟然继续生产。近日,蓬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荣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经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一五金加工厂偷排废水,被市环保局查封后,老板竟然继续生产。近日,蓬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荣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2日,彭某荣投资成立位于蓬江区荷塘镇篁湾开发区的某五金加工厂,在未进行环保申报的情况下,进行五金加工生产,并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外沟渠。2016年7月,江门市环保局要求该加工厂进行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并要求落实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去年1月15日,该加工厂与佛山市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环保工程合同》,在厂内建设废水治理设施。去年4月11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厂进行检查,在该厂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标准排污口采集水样。经检测,该加工厂外排废水的总锌浓度超标127倍,总磷浓度超标165.4倍。去年5月14日,被告人彭某荣擅自破坏市环保局查封的总电源箱,继续生产,直至去年5月31日被民警查获,后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去年9月13日,彭某荣接到民警电话后,于次日前往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接受调查。案发后,该加工厂更新了环境保护设施。

法院认为,彭某荣非法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因其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邓艳琴)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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