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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法院去年审结家事纠纷案456件,逾三成涉家暴或婚外情女方“被负债”占较高比例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9-03-18 12:39:25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江门日报记者 朱仑通讯员 钟绮敏 黄绮卿 何奎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总体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三成以上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或者婚外情、婚外同居现象。这是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

江门日报记者 朱仑

通讯员 钟绮敏 黄绮卿 何奎

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总体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三成以上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或者婚外情、婚外同居现象。这是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的。

办案法官在家事审判实践中还发现,女方因男方在外举债而面临“被负债”的情况也占有较高比例;婚姻危机群体的年龄覆盖面近年来出现年轻化特点,集中在80后、90后小夫妻;许多女性当事人大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去年,蓬江法院共受理了家事纠纷案件466件,审结456件。

家事纠纷案件量持续呈现上升趋势,蓬江法院家事审判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妇女维护自身权益存在的三大难题:诉讼中女方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肢体暴力、冷暴力取证较难;女方的财产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肢体暴力、冷暴力取证较难

婚姻家庭生活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不在少数,女性作为当事人因证据不足以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较为普遍,从而导致妇女维权诉求难以实现。

办案法官介绍,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应该借鉴下述案件中王女士的做法,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女士与黄某于2009年8月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后才发现黄某有赌博恶习,经常与他人赌博夜不归宿,黄某还时常威逼她拿钱去替他还赌债。当王女士不愿替他还债,他心情欠佳时就辱骂王女士,实施家暴,甚至在她怀孕期间也遭受黄某的殴打。王女士提出离婚请求,非但得不到黄某的谅解,黄某更是多次在深夜磨菜刀,并言语恐吓威胁王女士。王女士为此自行收集黄某施暴证据,走上离婚维权之路。

第一招,遇到家暴去医院验伤留证据。2013年7月,王女士受到黄某家暴后到医院接受治疗,在医院病历上有记录“被人打伤右手半小时”的表述。2014年2月,王女士的病历中记录:“1小时前别人卡颈部,痛伴发咽疼,颈部皮肤多处瘀斑,皮浅损伤。”

第二招,要求男方出具不再家暴保证书。2014年4月,王女士让黄某出具一份《保证书》,内容有:“我保证从今以后不再打王某与儿子,不和王某以外的任何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2014年9月,黄先生写了一份说明,载有“我坚决保证从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绝不和王某打架,也绝不出手打王某”等内容。

第三招,到派出所报案,出具家暴当日报警回执。去年5月,王某向派出所报案称黄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派出所在当日出具了报警回执。

对王女士提供的证据,被告未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予以采用,在调解无效后,对王女士诉请离婚予以支持。

女方的财产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男方瞒着女方在外举债,到债主上门催债之时,女方往往才知道要为“共同债务”埋单。面对这样的情况,女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法官表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才为夫妻共同债务。去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债属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等八大类。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消费的范围可以参考这八大类及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

那么,如何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呢?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其分别规定两点:一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二是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还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除外。这一规定扭转了婚姻存续期间债务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局面,保护了非举债配偶方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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