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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促和谐 公正司法护稳定——记省人大代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海燕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9-03-25 10:58:41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通讯员 王顺贤/文 陈萍辉/图 负责各县区人民法院的刑事一审上诉和抗诉案件办理任务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海燕,一直关注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动向和形势

通讯员 王顺贤/文 陈萍辉/图

负责各县区人民法院的刑事一审上诉和抗诉案件办理任务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海燕,一直关注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动向和形势背景,结合昭通市情及全市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主动思考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法律的规定和刑事政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格法律适用标准,排除社会干扰,审结了一大批案件,为维护昭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严格司法护公正

在工作中,张海燕始终带领刑二庭的法官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手段、社会危害等情节,并考虑案件的时代性、社会性,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被告人马某某等二人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上诉一案和被告人刘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上诉一案,两起案件中查获的爆炸物均在10 公斤以上,一审法院均对三名被告人在起点上刑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上诉后,合议庭认为三名上诉人的犯罪与贫穷家境有关,也与上诉人缺乏法律常识有关,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都是为正常生产生活需要而储存炸药,同时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其中刘某某有四个子女无人照管,原判明显罪责刑不相适应,结合社会效果,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被告人马某某等二人改判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某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逐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给予核准。两个案件宣判后,在被告人所在地引起高度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当地群众认为非法制造、存储爆炸物是犯罪行为,不能做,同时还给法院法官干警点赞,认为该判决判得他们心服。

2015年以来,刑二庭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1件,审结42件,上诉18件,省高院结案维持8件,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受理刑事二审案件610件,审结605件,结案率99.18%。在这些案件中,张海燕都与其他同事一样承担任务,还主动承办疑难复杂的案件。

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生在农村的一部分案件,由于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当事双方均适用最原始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往往引发刑事案件,能否处理好这一类案件,直接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甚至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影响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该庭2016年办理被告人李某某等六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中,因六名被告人所居住村庄的山背后建了一个采石场,六人以该采石场放炮震坏其房屋为由组织村民阻止采石场正常生产作业。经两次鉴定,实测炸药量为96.6公斤时,受测民房是安全的,六名被告人均被一审法院判处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其中一名被告人是公办教师身份,判刑就面临被开除公职。该案在一审前后,村民都不断上访,认为鉴定存在问题。上诉后,刑二庭的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讯问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意见,还邀请分管副院长到案发现场逐一查看受损村民房屋,现场确认多户村民房屋受损,又到采石场分析采石与房屋受损之间的联系,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为对本案被告人不宜重处,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四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二审宣判后,六名被告人全部服判,该案的改判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影响,该事端得到平息,让村民知道维权一定要合理合法才行。在注重矛盾化解的同时,他们还在办理刑事附民事的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争取做到不能调解为止,多起刑事附民事案件调解后,化解了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了社会和谐。

规范管理保廉洁

张海燕注重加强庭务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廉政防线,全庭人员能够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不为钱所惑、不为情所动、不为权所压,廉洁办案、执法如山,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不会因为有人求情改变判案尺度,从来没有因各种亲情、友情而使法律的天平倾斜,形成了工作上比奉献、纪律上比廉洁、生活上比吃苦的良好精神风貌。近年来,刑二庭没有发生过一件错案,无一人违纪违法。同时,针对昭通恶性案件、重刑案件、团伙案件和毒品案件较多的实际,刑二庭全体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区别不同的案件类型、危害性质和社会影响,注意加强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侦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证据意识提升,努力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在类案的处理上不出现大的偏差,逐步实现“同案同判”,共同努力杜绝错案的发生,较好地契合了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在工作中,张海燕带领全体法官干警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团队的政治素养、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为推进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海燕当选第十二、十三届云南省人大代表,刑二庭2015年被云南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昭通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三名员额法官多次被昭通中院给予个人嘉奖或评为先进个人,刑二庭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z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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