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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扎紧 村干部权力的笼子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9-05-21 20:21:29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本报讯 (通讯员 罗 斌) 近年来,盐津县纪委监委通过常念“紧箍咒”、扎牢“制度笼”、用好“问责鞭”,不断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牢牢管住“微权力”。 常念“紧箍咒”,引

本报讯 (通讯员 罗 斌) 近年来,盐津县纪委监委通过常念“紧箍咒”、扎牢“制度笼”、用好“问责鞭”,不断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牢牢管住“微权力”。

常念“紧箍咒”,引导“不能为”。派出宣讲组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党纪法规宣讲,教育引导村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利用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

扎牢“制度笼”,提醒“不能为”。将监督的关口前移,明晰乡(镇)纪委、监察室监管职责、乡(镇)考评职责、村(社区)主体职责,建立村(社区)两级微权力制度清单。依据相关法规和村规民约,督促乡村两级对岗位权责、事项、风险进行逐项分类自查,厘清权责底数、职责范围和履职事项,围绕工作重点,量化工作内容,精准制订各岗位权力、责任、问题清单,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用好“问责鞭”,震慑“不敢为”。以实现“民生监督零距离、问题受理零障碍、案件查处零容忍”为目标,采取专项检查、走访受益对象、深入实地查看、核对物资款项等方式开展“链条式”倒查,着力发现问题、调查问题、深挖问题。同时,坚持“一案三查”,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批,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z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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