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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宣传高潮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9-05-28 17:17:53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唐 玉 朱某某上坟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 王某某超额采伐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罪, 周某某因涉嫌盗挖野生植物黄杨3株被行政拘留5天,张某某因非法收购、非法狩猎活体画眉

唐 玉

朱某某上坟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 王某某超额采伐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罪, 周某某因涉嫌盗挖野生植物黄杨3株被行政拘留5天,张某某因非法收购、非法狩猎活体画眉鸟108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2019年以来,昭通市共查获涉林违法犯罪案件551起。这些数据触目惊心,同时也说明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认识不清。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掀起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宣传高潮,让群众知晓什么行为是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以此减少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昭通市自然资源公安系统积极开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舆论宣传,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乡镇(街道)、林区向广大群众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手册;出动宣传车辆、民警深入群众家中进行宣传;每年都要启动“无火清明节”武装巡护行动,让警力全部下沉一线开展武装巡护和宣传;通过刷标语、悬挂横幅、村委会的大喇叭广播等在乡镇(街道)、林区以及各个检查站点开展广泛的宣传,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宣传渠道进行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让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仅仅是自然资源公安系统的责任,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群众家中进行宣传,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讲解,随时随地向广大群众发放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宣传单;人民法院要以“巡回法庭”的形式送法进乡村,以案释法,让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后果震慑广大群众,实现审理案件和普法教育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积极向自然资源公安系统等相关部门举报、提供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为严厉打击整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奠定坚实的基础;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中来,形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宣传的强大阵势。

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都是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携起手来,动员全民参与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宣传,把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z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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