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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9-10-10 16:38:26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永善县地处长江经济带绿色廊道,沿江皆系电站库区。近年来,针对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脆弱,金沙江污染防治压力较大的实际,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

永善县地处长江经济带绿色廊道,沿江皆系电站库区。近年来,针对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脆弱,金沙江污染防治压力较大的实际,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为“七彩云南.永善保护行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从2019年10月10日永善县召开的“学《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7月至今年9月,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4条,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件,发出检察建议94件,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82件,促成追缴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104万余元;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件3人,起诉13件14人,起诉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1万余元;促成食品、教育主管部门对县城内食品安全管理不达标的1家民办幼儿园予以取缔,责成3家单位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2018年8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年9月28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这个《意见》和《决定》的出台与实施,是云南省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永善县为“守住一片蓝天、护好一江春水”,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进行法治宣讲与政策解读,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现和严厉惩治非法采石、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坚决肃清犯罪源头。

去年7月,该院通过调查,发现金沙江水域溪洛渡电站永善段库区存在大量网箱养殖鱼类,涉及养殖户64户、网箱2967口。这些非法养殖导致该段水域自净能力下降,极易引发水域的严重污染。该院对此立即展开立案调查,先后向县农业和农村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永善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份,向永善县黄华镇、务基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0份,截至今年9月30日,已促成2500余口网箱被依法拆除,其余的正在陆续拆除中。

今年2月,永善县溪洛渡镇三坪村花椒二组一偏坡上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污染危害较大。该院也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溪洛渡镇人民政府发出及时清理存放的垃圾、合理设置垃圾转运设施的检察建议,目前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当地群众对办理工作非常满意。

永善县人民检察院还将探索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执法等部门和系统建立信息共享与案情通报等制度,形成更大合力,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念敏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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