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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有实力的19家银行被敲定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22-04-19 16:04:59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2021 年 10 月 15 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公布 19 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这 19 家银行亦可以被视为国内最有实力的 19 家银行。对很多银行来说,不仅没有把入围当成一种负担,

2021 年 10 月 15 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公布 19 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这 19 家银行亦可以被视为国内最有实力的 19 家银行。对很多银行来说,不仅没有把入围当成一种负担,而是把其视为一种荣誉。

一、19家银行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继 2020 年 12 月 3 日《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发布后,时隔近一年的时间,央行和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19 家银行入围。虽然数量上和我们之前的判断完全一致,但对象及分组上却存在不小的差异。

(一)3家股份行未纳入,城商行纳入4家,农商行无1家入围

1. 这 19 家银行具体包括 6 家国有大行、9 家股份行以及 4 家城商行,既不包括我们之前预测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与农发行),也不包括浙商银行、恒丰银行与渤海银行这 3 家股份行。

2. 入围的 4 家城商行分别为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与宁波银行,当然这也是规模最大的四家城商行。农商行无一家入围。

(二)各 银行入围理由评 析:除规 模外,综合化经营布局应是重要考量因素

从入围的 19 家银行来看,规模虽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除四家国有大行(本身均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外,其余 13 家银行的入围和分组还考虑了其他因素(如同业地位、综合化经营布局等)。

1. 邮储银行按规模算为第五大银行,但却落在了第三档,重要性不如交行、招行和兴业银行,这可能与其综合化经营布局不够深等有关。

2. 兴业银行按规模算为第九大银行,但其系统重要性却高于邮储银行和浦发银行,应主要和其综合化经营布局、表外业务(如兴业银行的表内外总资产高于浦发银行)等有关。

3. 浙商银行虽然按规模排在宁波银行前面,但其综合化经营布局不如宁波银行,未能入选。而恒丰银行与渤海银行虽同为股份行,可以在全国广泛布局,但由于其非银金融机构只有理财公司 1 类,且规模上亦无法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与宁波银行相比,因此也未入选。

2021 年 8 月 16 日,证监会批复同意永赢基金在香港全资设立永赢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意味着作为城商行的宁波银行,通过永赢基金实现了在香港的战略布局,至此宁波银行已拥有理财子公司、基金、金融租赁、股权投资等多类牌照。

(三)从宏观审慎的角度来看,国内银行已按系统重要性程度被分为四大类

目前来看,国内银行已按系统重要性程度被分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和中国非重要性银行等四类,这四类银行将因系统重要性的差异而承受不同的监管强度。

1.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有 4家入选,分别为中行、工行、农行与建行。

2. 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目前有 19家(包括 4 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3. 中国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主要指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参评名单但最终未入选的银行,约 16 家。即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数量(19 家)+ 中国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数量(16 家)= 全部参评银行数量(约为 30-35 家)。其中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之间是动态调整的(每年一次)。

4. 剩余为非系统非重要性银行,规模通常在 8000 亿元以下,可暂不考虑。

(四)现阶段,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与杠杆率均没有达标压力

1. 由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分别为 10.50%、8.50% 和7.50%,附加资本主要由核心一级资本来补充,这意味着 19 家系统重要性银行需要额外满足 0.25%~1.50% 的附加资本要求。如果按照 2021 年 6月底的数据来看,这 19 家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普遍较监管标准高出 1 个百分点以上,基本均能满足附加资本监管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不过从中长期来看,部分银行需要对未来达标压力做好心理准备。

2. 附 加 杠 杆 率 是 附 加 资 本 的50%,由于杠杆率的监管标准为 4%,因此通过数据对比来看,各银行在附加杠杆率方面亦没有达标压力。

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分依据是什么?如何实施额外监管?

(一)评分依据: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等四个维度打分

1. 2020 年 12 月 3 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分依据,该办法将系统重要性银行分成五组(参照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分组模式),并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门槛设定为 100 分。

2. 参评对象选取表内外资产余额排名行业前 30 的银行,以及上一年度曾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名单。评估指标(均为集团并表口径)具体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一级指标(含 13 个二级指标)。

(1)13 个二级指标均为绝对规模,则银行 m(等于 1……30)在指标 n(等于 1……13)上的规模和得分可分别表示为

(2)从权重设计来看,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以及复杂性的重要性依次下降,同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比较关注规模、同业业务、融资业务、结算业务、托管业务、代理业务、衍生品业务、投资类业务(公允价值计量类)、理财业务以及挂牌的营业机构、境外非银金融机构、境外债权债务情况等领域。

(二)额外监管:面临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等更严的监管要求

1. 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 0.25%、0.5%、0.75%、1% 和 1.5% 的附加资本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金融稳定理事会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分成五组,并分别适用 1%、1.50%、2%、2.50% 和3.50% 的附加资本。

2. 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的 50%,由一级资本满足。

3、除以上额外的量化指标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需要在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统计报表提交、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大额风险暴露等方面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而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亦将承担更直接和更重要的作用。

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基本政策框架与背景

(一)基本背景:2008年金融危机使“大而不倒”的问题被广泛关注

1. 虽然中国央行早在 2018 年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便已对“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体制”进行了专题阐述。但要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关注,则最早要追溯至 2008 年的金融危机。

2. 2007-2008 年金融危机期间,雷曼、贝尔斯登、AIG 以及花旗集团等大型金融机构纷纷陷入困境甚至破产,使局部危机最终演变成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经济金融危机,直到目前多数经济体仍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目前的全球金融体系依然受到当时金融危机以及一系列经济金融政策的深层次影响。

3.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冲击主要体现在对破坏性强、处置难度较大、救助成本较高、易形成政策负反馈、道德风险容易恶化、市场预期较易出现反复等方面。

为此,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4. 2011 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并已经形成比较明确的监管政策框架。与此同时,各国也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监管政策框架。中国则从 2018年开始,不断搭建并丰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

(二)目前国内相关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完毕

1. 早在 2017 年中国银监会发布的补短板政策框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引》、《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和资本要求指引》和《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等 3 类文件便赫然在列,此外《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办法》作为研究类补短板政策文件也在其中。一行两会监管体系重构后,关于系列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步伐明显加快,而与之有关的政策框架搭建则整体移交至金融委和央行来牵头推进。

2. 事实上除《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外,关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相关监管文件最早要追溯至 2018年 11 月 27 日,当时一行两会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301 号),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亦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纳入央行的职责范围。随后相关政策文件推进步伐明显加快,具体看:

2020 年 9 月 30 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两份文件。2020 年 12月与 2021 年 10 月,《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两份文件正式发布。

四、国内外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领域的政策对比

(一)如 何 评 估 系 统 重 要 性 金 融 机构?

1. 国外一般从全球活跃度、规模、关联性、可替代性和复杂性五个维度对总资产位居全球前 75 位的银行或规模、海外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保险公司进行认定。一般每年评估认定一次,每年的 G-SIBs 数量不一定相同。

当然,对于没有通过定量认定的金融机构,也可根据定性因素进行认定。目前我国已经有 4 家银行被认定为 G-SIBs,按顺序分别为中行、建行、工行与农行。同时我国也有 1 家保险公司纳入全球 9 大 G-SIIs,即平安保险集团。

2. 301 号文明确了如何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并实施额外监管的基本原则。《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则进一步明确了评估的细则与附加监管要求。金融委主要负责最终名单的确定和对评估流程、方法进行审议。

(二)如何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额外监管?

1. 国外的做法主要包括(1)根据系统重要性程度进行分组,每组执行特定的附加资本要求和附加杠杆率要求;(2)TLAC 应达到风险加权资产和杠杆率的一定比例;(3)一些经济体还在其他方面实施额外约束,如流动性等等。

2. 除国际上通行的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以及 TLAC 达到一定要求外,国内主要通过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业务资质、牌照申请等施行额外监管。目前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公布后,每一组分别适用的附加资本与杠杆率要求均已明确。

(1)央行有绝对主导权,可直接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揭示并建议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2)实际上,名单发布前,工行、农行、建行、中行、招行以及上海银行等 6 家银行便已经参照国际标准在年报中披露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定量数据。

(三)中国内地、欧盟、日本与中国香港等经济体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比

1. 中国内地、欧盟与日本均把跨境债权债务两个指标纳入复杂性维度中,所以看起来似乎少一个维度,但实际上框架是一致的。

2. 均比较关注同业资产、同业负债以及其他主动负债规模情况,即金融体系内部的负债情况。

3. 均对支付结算情况、场外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比较关注。

4. 中国内地增加了代理代销业务、持牌营业机构的数量、非银行附属机构资产总额、非保本理财余额等4 个二级指标。

5. 中国香港则更为简单,其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设定只有 3 个维度 5个指标。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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